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黔南州城乡建设和规划委员会,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按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考试报名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持法定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新取证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即可获得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根据《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黔建办发〔2005〕245号),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二级建造师。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在以下三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符合条件的类别进行报名。
(一)新取证考生: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
(二)免试考生: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第(一)项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免考一科: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免考二科: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增报专业考生: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2019年度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指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的报考人员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若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无贵州省户籍,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三、考试时间及考区考点设置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定于2019年5月25、26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本次考试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方便考务工作安排的原则,在全省9个市(州)设置9个考区(贵安新区纳入贵阳市、仁怀市纳入遵义市、威宁县纳入毕节市),考生可根据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自行选择考区进行报考,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及考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对考试通过的考生直接颁发资格证书。
(二)报名程序
1.新取证考生
2019年报考二级建造师的新取证报考人员分为“老考生”和“新考生”。
老考生:指2018年度报考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注:凡老考生修改报考类别或报考专业的,均按“新考生”处理。)
老考生本年度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新考生:指除上述“老考生”范围以外的新取证报考人员,均界定为2019年度的新考生。
新考生需逐项完成以下报名程序,方取得报名成功:
(1)实名制认证
本年度新考生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贵州省建设类考试报考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黔建人字〔2019〕47号)要求,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完成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实名制认证后,方可报名。
(2)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通过上述实名制认证的新考生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首页,在“网上报名、成绩查询”栏目下,点击“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58.56.20.35:8003/gzwb/wsbm/stdlogin/stdlogin.do)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至3月10日16:00。
(3)网上资格审查
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料(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见附件1)成功后,等待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至3月11日16:00(法定工作日)。
2.免试考生
免试考生需按照前述第(1)项实名制认证的要求完成认证,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料(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见附件1)后,参照《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免试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即报名成功。免试考生只能报考贵阳考区。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至3月11日16:00(法定工作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7室。
3.增报专业考生
增报专业考生本年度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注:增报专业的考生若报名系统无法正常填报,请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内带上法定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4室录入信息,信息录入成功后方可报考。)
4.缴纳考试费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3月12日16: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三)发票开具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3月13日16:00前(凭订单号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9室开具)。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5月20日至24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标准
相关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费用以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六、考试要求
请报考人员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准考证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以免贻误考试。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按考试工作计划,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预计于本年度第三季度公布,资格证书预计于本年度第四季度发放。
请考生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zjs.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通知。
八、应考人员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一)凡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报考、考试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纳入贵州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库管理,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应试人员处理条款进行处理。
十、教材及大纲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选购。
十一、咨询电话
0851-85360006、85360209、8536002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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