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与要求,浙江省考试院对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范畴的“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二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本次印发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自2018年2月起实施,望广大考生周知。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doc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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