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晚清的法律制度
(1840——1911)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晚清修律的背景、内容、实质与影响,了解领事裁判制度的内容以及晚清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理解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与影响,把握中国法制近代化的曲折与艰难。
课程内容
第一节 晚清的预备立宪
一、预备立宪的背景
八国联军战争的重创、“新政”的推行、西方各国的压力、立宪派的要求。
二、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
官制改革;《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及其内容、影响;资政院和谘议局的设立;《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的颁布;预备立宪的实质、影响与意义。
第二节 晚清的修律活动
一、修律的指导思想
西法与中法相结合;修律与促进法制文明相结合;修律与传播法律新思想相结合。
二、修律的主要内容
删改旧刑律,颁行《大清现行刑律》;制定并公布《大清新刑律》;制定《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和其他商事立法;诉讼律的制定;修律过程中的“礼法之争”。
三、修律的影响
直接导致了传统法律体系的解体;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直接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
第三节 晚清的司法制度
一、外国在华的领事裁判制度
领事裁判权的确立;会审公廨制度;观审制度。
二、近代司法组织体系的建立
法部;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等的设立;警察机构的建立;新式监狱的建立。
三、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实行四级三审制;司法上开始采用近代西方国家的一些原则和制度;其他改革内容。
考试知识点
预备立宪的背景、实质、影响与意义;晚清官制改革;《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影响;资政院和谘议局;《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的内容与意义;晚清修律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与影响;《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的制定:“礼法之争”及其影响;领事裁判制度;会审公廨制度;观审制度;四级三审制;晚清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容。
考核要求
一、晚清的预备立宪
1.识记:官制改革;《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影响;《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的内容与意义;资政院;谘议局。
2.领会:预备立宪的背景、主要内容、实质、意义与影响。
二、晚清的修律活动
1.识记:《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2.领会:晚清修律的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意义与影响:“礼法之争”的内容及其影响。
三、晚清司法制度的变化
1.识记:法部;大理院;四级三审制。
2.领会: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观审制度;晚清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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