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使用人责任、网络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掌握上述各类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主体。
课程内容
第一节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
一、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1)被监护人的行为具有客观违法性;(2)受害人受到了损害;(3)被监护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第二节 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
一、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下造成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是暂时丧失心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暂时丧失心智者实施了加害行为;(3)受害人受到了损害;(4)暂时丧失心智者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5)行为人对自己暂时丧失心智具有过错。
三、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第三节 使用人责任
一、用人单位责任
(一)用人单位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二)用人单位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用人单位责任的承担
二、个人劳务损害责任
(一)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二)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的承担
第四节 网络侵权责任
一、网络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网络侵权责任是指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网络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网络侵权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1)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实施了加害行为;(2)受害人受到损害;(3)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过错。
三、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
第五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管理人或组织者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2)受害人受到了损害;(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存在过错。
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承担
第六节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一、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失职而受到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规则。
二、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1)教育机构存在失职行为;(2)受害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3)受害人的损害与教育机构的失职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教育机构存在过错。
三、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承担
考核知识与点考核要求
(一)识记
(1)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2)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3)使用人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和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4)网络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5)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二)领会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使用人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和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网络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应用
以实例说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暂时丧失心智者致人损害责任、使用人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和个人劳务损害责任)、网络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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