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中央银行的性质及中央银行的职能。掌握中央银行性质与职能之间的内在联系;中央银行与政府、中央银行与财政以及其他银行的关系。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职能及法律地位,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与财政部门、与各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掌握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新发展。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以调节宏观经济为己任。中央银行是国家监管金融业及金融活动的机构。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具有特殊性。
(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模式的三种类型。独立性较强形态。独立性稍次形态。独立性较弱形态。中央银行与财政的关系。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按照中央银行承担的任务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规定及其保证制度。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代理国库。中央银行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信用。管理国家的黄金和外汇储备。中央银行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是银行的最后贷款者。
中央银行是银行存款准备金的管理者。中央银行是全国票据清算中心。
(二)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服务职能、监管职能和调控职能
中央银行服务职能的内容。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内容。中央银行调控职能的内容。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中国人民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的关系。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及其新发展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变化
1949年建国至l978年,单一的国家银行制度。l978—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一身二任”。1984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至2003年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后,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新发展。
(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职责
洗钱的含义及其特点。我国反洗钱的运作机制。
(四)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
征信业的含义。我国征信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三、考核知识点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三)中国人民银行性质与法律地位
(四)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及其新发展
四、考核要求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1.领会:(1)中央银行是特殊金融机构的内容。(2)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强形态特征。(3)中央银行独立性稍次形态特征。(4)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弱形态特征。
2.简单应用:(1)中央银行接受政府的领导、监督,与政府保持协调的关系。(2)中央银行与财政在业务、资金和政策上的关系。(3)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资金、利益调节等方面的关系。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1.领会:(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的基本内容。(2)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的基本内容。(3)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的基本内容。
2.综合应用:中央银行的服务职能、监管职能和调控职能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三)中国人民银行性质与法律地位
1.识记: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2.领会:(1)中国人民银行的调节职能。(2)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3)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4)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综合应用:如何正确处理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四)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及其新发展
1.识记:中国人民银行一般职能的内涵。
2.领会:(1)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变化的几个阶段及其原因。(2)洗钱的含义及特点。(3)征信业的含义。
3.简单应用:(1)推动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2)我国反洗钱运作机制包含的内容。
4.综合应用: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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