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力资源师报名培训及考试介绍
报名、培训及考试
1.报名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具有同级别报名)
(1)注册助理国际资源师: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工作者均可报考。
(2)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
a.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b.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c.取得注册助理国际人力资源师认证资格满两年者(含两年)。
(3)注册高级国际人力资源师:
a.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以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
b.人力资源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以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
c.取得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认证资格满两年(含两年)者,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
d.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现任大中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务、具有优秀业绩,经本人,考试专家委员会审批批准后,参加培训不少于72小时者,也可直接报名。
报名补充规定
(1)注册助理国际人力资源师证书 、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可不经培训直接参加考试。
(2)有考场舞弊行为者将取消成绩,五年内不准申请认证。
(3)凡有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犯国家法律被判处徒刑行为者,取消认证资格。
2.培训方法
(1)、自学。
(2)、集中培训:采用疑难讲解、分组讨论、案例分析、交流经验、主动练习、角色扮演、启发式、互动式教学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者的重点在于传授实际操作技能,提升管理能力。
3.考试管理规定
(1)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暂定)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专业技能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3:1~3:3.
(2)考试时间:前期为试运行,培训后考试。待试运行取得较多有效样本以后实行考培分离、全国统考,在全国正式推广。
(3)考试结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专业技能考试中注册助理国际人力资源师为60分钟,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为90分钟,注册高级国际人力资源师为120分钟。
(4).面试答辩:答辩专家组成员由认证考试专家委员会指定。
4.缺课与补考
(1).上课缺席数超过六小时者,不得参加认证(不得退费);但未修课程得于下期补修,补修完毕后可参加认证。
(2).若完成培训课程,因故未参加考试,可于下期补考及认证,但以顺延一期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