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规定,为做好2016年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统一部署,继续对电子商务师(四、三、二级)、营销师(五、四、三级)、公关员(五、四、三级)、育婴员(师)(五、四、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三、二级)、公共营养师(四、三、二级)、房地产策划师(四、三级)、商务策划师(四、三、二级)、会展策划师(四、三、二级)、企业文化师(三级)、信用管理师(三级)、包装设计师(四、三级)、采购师(四、三、二级)、物业管理员(四、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三、二级)、广告设计师(三级)、市场管理员(四、三级)、创业咨询师(三、二级)、健康管理师(三级)等19个新职业进行全省统一鉴定。
参加2015年网络编辑员(四、三、二级)和物联网管理员(四、三级)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
二、鉴定时间
婚姻家庭咨询师(二级)、企业文化师(三级)、公关员(五、四、三级)、信用管理师(三级)、市场管理员(四、三级)、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安排在6月18日和12月24日进行。其他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日期:4月16日,6月18日,9月24日,12月24日(见附件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一)2016年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的申报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考生可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jxzp.gov.cn查询。
(二)本省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三第二个学期、大四在校生可申报相应职业高级工(三级),大二第二个学期在校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工(四级)。
四、鉴定方式
(一)各职业的鉴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
推进和加强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协助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鉴定考务工作,先行在各地为推进“双创”组织开展的电子商务师培训鉴定试点。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省中心签订协议后,可以自主确定鉴定日期,承担部分鉴定事务,协助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师(四、三级)考核鉴定,具体办法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
(二)电子商务师、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均采用智能化(机考)方式考试;其余各职业理论知识采用智能化(机考)考试,专业能力采用纸笔作答方式。
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专业能力考试可使用不带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公共营养师不允许考生携带《食物成份表》等参考资料进入考场。
(三)各职业资格二级需进行综合评审。婚姻家庭咨询师二级须在理论考试15个工作日前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和“案例分析”两篇论文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论文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审),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统一安排答辩;其它职业二级综合评审均采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现场直接撰写专题论文。
(四)全省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参加2015年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成绩单科不合格的考生,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五、申报程序
新职业全省统一考核鉴定申报分为个人报考和单位报考,申报程序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个人报考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单位报考由各报名组织单位通过“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注册流程:首先进入“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再进入报名注册页面,填写考生真实情况及报考的职业、级别,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
(二)现场资格审核。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包括:
1.个人报考:
(1)经本人签名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或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需要本职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职业,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3)按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报考: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由申报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江西省新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单位申报表》二份(见附件4)。
(3)由申报单位装订成册的考生基本信息花名册(一份)并加盖公章(花名册顺序应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顺序相同,以便核对)。
(4)将考生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等顺序整理装订,同时必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核,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在校生,由学校出具有经办人、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见附件5)。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各职业、等级鉴定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和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审。申报单位提供的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应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一致顺序相同,以便核对,否则不予审核,所造成的责任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个人报考的考生可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单位报考的可使用本单位培训机构代码、密码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管理后台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或单位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或单位可于考前5天内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各职业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阶段的时间安排见附件6。
六、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2〕2344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
收费类别 | 职业 | 收费标准 | ||||
等级 | 理论 | 操作技能 | 综合评审 | 合计 | ||
B类 | 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 | 三级 | 50 | 340 | 390 | |
二级 | 50 | 400 | 100 | 550 | ||
C类 | 营销师(5-3级)、网络编辑员(补考)、电子商务师、公关员、育婴员(师)、物业管理员、企业文化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房地产策划师、采购师、信用管理师、广告设计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包装设计师 | 五级 | 50 | 210 | 260 | |
四级 | 50 | 260 | 310 | |||
三级 | 50 | 300 | 350 | |||
二级 | 50 | 360 | 100 | 510 | ||
一级 | 50 | 400 | 200 | 650 | ||
D类 | 物联网管理员(补考)、市场管理员、创业咨询师、健康管理师 | 四级 | 50 | 220 | 270 | |
三级 | 50 | 260 | 310 | |||
二级 | 50 | 320 | 100 | 470 |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标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新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将考试资料保管、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新职业考场设置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所有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安排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要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中有政策方面的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人社厅职建处反馈,联系电话:0791-86386117、86386153;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791-88319039 88312232 88311564 88301037 。
附件: 1.2016年全省新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doc
2.2016年全省新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doc
3.江西省新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4.江西省新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单位申报表.doc
5.江西省新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学籍证明.doc
6.2016年新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申报程序时间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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