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锡林郭勒盟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职业(工种)目录
(一)报名时间、鉴定时间及鉴定职业(工种)目录
(二)参加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锡盟地区考生可通过以下经批准的报名培训机构报名(以下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二、职业资格日常鉴定(5级、4级、3级)时间安排及职业(工种)目录
(一)鉴定时间安排
(二)按月安排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目录
注:5级(初级)、4级(中级)、3级(高级)
(三)6月、12月可安排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目录(附件一)
(四)鉴定申报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鉴定前10个工作日提交鉴定计划。
三、2014年全盟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考评职业(工种)目录
(一)鉴定时间:
理论、笔试考试时间:8月2日上午;
技能实操考试时间:8月2日 下午开始。
补考理论、笔试考试时间:11月23日下午;
补考技能实操考试时间:11月24日 上午开始。
(二)考评职业(工种)目录(附件二)
(三)各旗县考生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报名时间:4月1日至5月30日
(四)申报所需有关材料
申报人申报培训鉴定时,须持如下有效证明:
1、按照《2014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职业(工种)目录》申报;
2、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5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8张,本人电子版照片一份(照片命名本人姓名加身份证号);
4、符合申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复印),符合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一式四份(须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技师、高级技师准备材料》一式两份。
5、各旗县报名时附花名册一份。
(五)申报各级别条件
1、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良好职业道德。
2、申报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条件:
初级职业资格(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职业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即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职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高级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即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班)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即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即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高级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时,年限、资历可放宽至两年(即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2年12月31日前):
(1)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工种)毕业生申报技师,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2)本职业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3)本职业自治区级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
(4)本职业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5)近五年内在专业技术方面曾受过自治区政府表彰或近三年内在专业技术方面曾受过盟(市)公署(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按“内发改费字(2010)2496号”文件标准收取
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安排
企业可根据工作、生产实际情况,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制定实施方案,安排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时间安排及考核目录
(一)鉴定时间:2月至12月,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日
(二)目前可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工种)目录(附件三)
(三)鉴定申报
各旗县市(区)考生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报名时间:鉴定前10个工作日
六、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及可开展模块目录
(一)鉴定时间:2月至12月,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日
(二)可开展模块目录(附件四)
七、盟直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开发区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大厦806室;
电话:822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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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技师、高技打印材料样张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初、中、高级)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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