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 1号)和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技鉴[2017]6号)要求,葫芦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理财规划师(三级)、育婴师(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的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各企业、学校、社会上正在从事上述职业或拟从事上述职业的人员满足报考条件均可报名,具体申报条件附后。
因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调整,部分统考职业已经取消,故在本年度上半年统考工作中,允许相关职业之前参考不合格人员参加本次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2016年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人员,可参加统一安排的一次补考,时间为5月2 0日。
二、参加2015、2016年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室内装饰设计员、速录师、形象设计师等统一鉴定成绩不及格人员,可参加统一安排的一次补考,时间为5月14日。
报名时间:3月22日——3月30日
考试时间:5月13日、5月14日、5月20日、5月21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218
联系人:佟侃、李艳明
联系电话:3150590
报名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一份(格式.JPG,大小<50kb);< p="">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张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一份(格式.JPG,大小<50kb);< p="">
4、培训结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一份(格式.JPG,大小<50kb);< p="">
5、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张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一份(格式.JPG,大小<50kb);< p="">
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张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一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纸制版含二维码)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一份(格式.JPG,大小<50kb),学信网:www.chsi.com.cn< p="">
7、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附件四);应届毕业生证明、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资质审核、学籍审核要求考生出具学生证与在校生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8、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一份(格式.JPG,大小<50kb)(附件三);工作经历需要证明考生在本单位担任何职位和任职年限,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并留有证明人及证明单位的联系方式。应由档案存放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p="">
9、2寸白底照片3张(同版)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8KB;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10、交纳相关费用(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鉴定费:二级420元、三级300元、四级240元。
二、申报说明:
1、个人申请表的申请人声明栏目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声明栏目以上内容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录入并打印。录入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号。
2、申报材料清单中的第2—9项由考生根据申报要求提交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学院(校)学生处出具并加盖公章。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二级不需要提交论文。
5、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登陆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学历信息—申请该学历电子备案表—申请完毕打印含带二维码的电子备案表。
附件1: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附件2: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
附件3: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学籍证明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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